企業認定范圍
(一)濟南高新區內注冊登記并在區內辦理稅務登記、實行獨立核算的法人企業。
(二)產業領域包括平板顯示、LED、移動互聯網、新能源、云計算、智慧裝備制造、高技術服務業等領域。
(三)企業在近三年內無環保、納稅、勞資、誠信、安全生產等方面的重大違法記錄。
認定流程
濟南瞪羚企業認定采取企業自愿申報、認定工作機構初步審核、高新區管委會最終審定的方式進行,原則上一年認定一次。
(一)申報。每年4月底前受理企業申報瞪羚企業認定,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填報統一制作的《瞪羚企業申報表》,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。
(二)初審。由區產業發展局受理企業提出的認定申請材料,會同財政、國稅、地稅、統計、審計、監察、法制、創業服務中心、創新服務中心、金融服務中心、高科集團、天易集團等部門提出初步審核意見及擬認定瞪羚企業名單,報高新區項目決策委員會最終審定。
(三)終審。濟南高新區項目決策委員會組織專題會議討論研究,審核認定。在高新網上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無異議后下發正式文件。瞪羚企業名單在《新區》報、高新區網上進行公布。
第六條 正式認定的瞪羚企業由高新區管委會授牌,有效期為2年,到期后,可再次申請認定,企業獲得瞪羚企業認定總次數不超過2次。
企業材料
1、市瞪羚企業申請表;
2、申報企業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(復印件);
3、包含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、主營業務收入、凈利潤、研 發費用投入等數據的帶防偽標識的專項審計報告或者年度財務 審計報告;
4、關于企業復合增長率的專項審計報告(原件);
5、申報企業信用信息報告(企業自行到人民銀行查詢或使 用金融機構企業網銀查詢出具)
6、申報企業前三個年度納稅情況(從稅務申報系統打印并 加蓋稅務機關納稅專用章或附相關納稅證明材料);
7、技術創新活動情況:研發項目(或產品)活動證明材料、 可以反映企業技術創新情況的其他證明材料;
8、申報企業創新性情況:申報企業科研創新有關證明材料、 獲得授權專利證書;主導和參與制定國家的情況證明等;
9、申報企業申報資料真實性承諾書以及無相關行政處罰的證明材料;
10、申報企業認為有助于其參評的其他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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